官員輪調利育綜合型管治人才

2025-07-04

【本報訊】近日特區政府多個局長「大執位」,引起社會關注。立法議員李良汪表示,現時公布人員調任主要是平調,他認為屬正常人員任命安排,相關做法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李良汪建議政府未來更有針對性地對各級領導及主管適時調動,為主管官職人員累積更多職能管治經驗,做好管治梯隊的儲備工作。他並期望各級領導及主管官員在各部門持續歷練中,不斷提升部門的績效及施政透明度,落實各項有利社會發展的公共政策。



李良汪表示,新一期《特區公報》刊登多項人事任命,引起「官場大執位」的社會傳聞;他指現時公布的人員調任主要是平調,包括原法務局局長調任行政公職局局長、原招商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與原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職位對調,認為屬正常人員任命安排,不用過分解讀。


他指出:內地一直存在公務員調任的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和參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和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而本澳不少公共部門,尤其保安範疇多個部門亦有此安排,會讓相關領導、主管官職人員相隔一段時間平調到不同部門或附屬單位,相關做法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對於特區政府培養管治人才有好處。


累積管治經驗儲備梯隊人員


李良汪續說,從機制上,領導及主管官職人員輪調到不同部門,能在更多崗位歷練,令相關人員不斷累積各部門的管理經驗,日後於不同範疇或更高官職就任時,可掌握更全面的知識及相關經驗。再者,倘領導及主管官員於同一崗位長時間就任,工作創意或改革思維或會有一定阻礙。故此,他肯定採取領導及主管定期輪調機制,無論對官員自身成長、對部門工作績效,以及對特區政府的整體管治工作都有一定效益。


此外,從社會發展層面,李良汪提到,本澳現時著力推動「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無論從經濟或社會發展方向都將有新轉變,特區政府未來的工作規劃,因應相關轉變而轉換新人上場亦有其需要。他認為,「每個局轄下都有唔少廳、處附屬單位,如果一個局級領導一直在單一的處及廳工作,並升至副局長、局長等領導官職,未必能掌握或了解所管理的公共部門轄下各附屬單位的實際情況,或會對該局施政造成影響。」他建議特區政府未來更有針對性地對各級領導及主管官職人員適時調動,除領導官職人員,部門內各附屬單位的主管官職人員亦應適時橫向輪調,為主管官職人員累積更多職能的管治經驗,做好管治梯隊的儲備工作。


李良汪強調指,過往多項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政策未能有效推動,甚至在政策施行過程中被公眾質疑,影響社會對政府施政的信心,正正凸顯部分領導及主管官員對社情民意敏感度不足,亦可解讀成對其所負責範疇的經驗不足,從而決策錯誤或後知後覺。他直言:「新策略、新思維、新人事、新做法,只有轉變新嘅思維同工作模式,先可以優化過往嘅不足;一直沿用過往一套方式同人事,只會產生以往一樣嘅結果!」李良汪補充說,領導及主管官員行使的是公權力,期望各級領導及主管官員在各部門持續歷練時,不斷提升部門的績效及施政透明度,落實各項有利社會發展的公共政策,並貫徹落實「有權必有責、權責要相當」的原則!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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