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公務人員聯合總會昨舉行「憲法和基本法專題講座—基層治理」, 邀請上海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丁長艷,澳門社會治理研究學會會長婁勝華,同濟大學政治與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吳新葉和上海社會科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張程擔任主講嘉賓。公總會長彭冠豪指出:基層治理不是「紙上談兵」,需要真抓實幹。期望藉著專家學者分享心得,共同鍛造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基層治理模式,為澳門的長治久安、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寫下更精彩篇章!
講座昨下午2時假皇冠假日酒店舉行,行政法務司司長代表、法務局副局長盧瑞祥,中聯辦社工部副部長姜正宇,行政公職局局長梁穎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總會會長何雪卿,行政會委員馬志毅、宋碧琪,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張作文,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江海莉,立法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彭冠豪及該會理事長唐偉杰等出席。
彭冠豪和唐偉杰致辭時提出3點看法,一是基層治理關乎澳門長治久安,務必居安思危,繁榮背後需時刻防範風險。澳門作為多元社會,基層既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更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沿哨」;二是《憲法》與《基本法》是基層治理的根本遵循,務必積極研究以《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澳門居民享有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為基本框架,健全社團管理制度,使愛國愛澳社團成為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的堅實橋樑。
要健全然常態應急處理基層治理
三是務必深入探索「政府—社團—居民」3方協同模式,借鑑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議事亭」經驗,推動基層決策從「被動響應」轉向「主動預見」,強化公務人員基層治理培訓體系,將《憲法》、《基本法》學習與民生服務實務深度融合。
會上,丁長艷在《中國式現代化與基層政府治理的轉型與創新》中明確指出:基層政府治理現代化的要求,一是要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追求升級的需要,二是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邏輯轉型的需要,要努力建構人人有責,人人盡責和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即黨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廣泛參與,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要健全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以及要構建網絡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平台。
政府NPO關係順暢利協同治理
吳新葉以《基層應急治理中的NPO參與:公益意願與政策激勵》為題演講。他強調,應急治理的落地在基層,在基層應急治理中顯示出典型的「政社」關係:一方面不追求對立,而是在行動中體現協同治理關係。另一方面則不追求替代,而顯示出對「有效治理」的共識。這說明,「選擇性」激勵特定類型NPO(非營利組織或非牟利機構)將在很長時間裏成為政策供給的選項,可以想像,屬地NPO、4類社會組織(NPO)、準政府組織(quasi-NGOs)、專業性與業務能力強大的NPO都將成為未來政策激勵的對象。NPO參與意願同政策激勵的交互作用事實上是政府與NPO關係處理的過程,一旦兩者交互關係順暢則意味著協同治理向好,否則,就說明兩者在預期目標、聯合行動、資源動員與配置等方面存在緊張。
張程在《「美好社區、先鋒行動」:探索超大城市基層治理新路徑》中指出:當前城市尤其是超大城市基層治理面臨挑戰的深層原因有5:一是存在結構性矛盾,即「權小責大」現象突出,基層政府承擔大量行政事務,但權力和資源配置不足;條塊關係尚未完全理順,但部門協同存在壁壘。
二是存在機制性障礙:部分領域「上傳下達」的單向模式仍佔主導,公眾參與渠道不夠暢通、參與效能有待提升。
建居民多元參與平台增凝聚力
三是存在能力性短板:部分基層幹部隊伍專業化水平不高,應對複雜問題能力不足;居民自治意識和參與能力參差不齊。
四是存在技術性制約:數據孤島現象,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程度不高;智慧化應用場景與基層實際需求結合不夠緊密。
五是存在文化性因素:社會信任基礎有待加強,多元價值觀下的共識形成成本較高。
她認為解決的路徑有3:一是完善信息流通。構建高效、對稱,可回饋的信息流通機制,提升治理透明度和回應力;建設社區議事平台、數位化治理系統,增強聯結感。
二是激發群眾活力。居民雖有參與意願,卻因渠道匱乏、圈層封閉而淪為「沉默多數」;搭建多元參與平台(如議事會、人人講堂等),引導不同群體跨界溝通,增強社區凝聚力,增強參與感。
三是構建緊密的社會性共同體:重建人與人之間的聯結,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緊密型社區共同體,增強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