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事務局正就修改《勞動關係法》調升產假年假日數進行公開諮詢,立法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表示,把90日作為法定產假的基本天數,將公私營機構的產假天數「睇齊」,符合澳門實際情況,而年假亦幾十年來未有調整,期望政府盡快完成意見收集並推進立法工作,爭取在今年內實施,她並希望政府關注女性僱員在懷孕期間的職業保障,於未來進一步檢討。李靜儀更促請政府,其他《勞動法》以至整體勞動制度的完善工作,只要社會達成共識、條件成熟,都希望盡快開展諮詢、檢討和修改。

勞工局在諮詢文本中建議,產假由現時70日調升至90日,年假則建議按年資遞增,每滿2年年假日數增加1個工作日,最多增至12個工作日。李靜儀表示,上次修訂《勞動法》已是2020年,當時婦女產假由56日調升至70日,隨著疫情過後本澳經濟逐漸復甦,目前本澳部分僱員,包括女性公務員早已實行90日產假相當長一段時間,而國際上產假參考指標基本是98日,故希望現階段本澳將90日作為法定產假的基本天數,將公私營機構的產假天數「睇齊」,符合澳門實際情況。
銜接托兒服務助女僱員照顧家庭
她又指,對比國際勞工組織及部分國際標準的98日產假,澳門仍有一段距離,但本澳調升產假有循序漸進過程,由最初澳門產假僅35日,其後調整至56日並實施多年,至幾年前升至70日,如今向90日推進,每步都是階段性的進步。李靜儀提到,特區政府一直表示重視鼓勵生育,本澳托兒所大多從3個月大的嬰兒開始接收,90日的產假正好銜接托兒服務,有助減輕女性僱員照顧家庭的壓力,當然期望未來澳門婦女保障上有更高的目標和標準。
政府在文本中建議就本地女性僱員享受產假的情況,向中小企業提供最多20日補貼。李靜儀表示贊成,因有關補助有助分擔企業因產假增加帶來的支出壓力,幫助企業更好地適應《勞動法》的調整,同時讓僱員享受有相關保障。
至於年假制度,李靜儀直言,自1984年澳門首部《勞工法》出台,幾十年以來年假制度從未作出調整,政府是次提出增加年假,並採用按年資遞增的方式,她認為不論如何,增加年假必須推動,具體增加的天數、遞增方法等細節仍可與社會進一步探討,例如部分僱員現有年假已超過6日,是否具備進一步增加的條件,社會上或有不同意見,但增加年假應該推進,因假期的意義不僅是讓僱員休息放鬆,還能透過更多休時間協助家庭成員間相互陪伴照顧。李靜儀又肯定政府的諮詢報告提到已平衡多方面,不僅著眼於增加僱員假期,也考慮了企業的承受能力。她補充說,調升產假和年度具一定社會共識,故希望是次政府盡快完成意見收集並推進立法工作,爭取在今年內實施。
檢討追討欠薪勞動債權保障制度
另外,她表示,是次修改《勞動法》僅提出產假和年假兩項調整,作為勞工界,希望政府持續推進完善《勞動法》的相關工作,除了產假天數和津貼補助外,值得探討《勞動法》女性僱員在懷孕期間的職業保障,若出現不合理解僱或損害婦女權益的情況,現有保障是否足夠?她認為都需要關注,未來具備條件時再進一步檢討相關制度。
李靜儀進一步指,目前澳門的強制性假期為10日,已實施多年未作調整,她舉例能否增加端午節等重要傳統節日作為強制性假期,讓僱員更好享受假期制度,也是值得推進的方向;至於《勞動法》的其他方面,她舉例如追討欠薪機制結合勞動債權保障制度,能否能及時、有效地保障僱員權益,追討程序是否足夠快捷,有助僱員順利收回欠薪?以至打擊黑工,優先聘用本地人等涉及《勞動法》以至整體勞動制度的完善工作,她強調只要社會達成共識、條件成熟,都希望盡快開展諮詢、檢討和修法,更好保障僱員權益。她並期望本屆政府制訂明確的工作時程表,分階段開展相關討論。
